收购美国现有公司,各国企业家移民美国的快捷方式!
跨国公司经理移民, 普通的做法是:外国的一家总公司在美国新建一家分公司,经营一年以后可以为其公司的总裁直接提出移民申请。
近两年来,投资移民办理更加严格,特别是对于投资金额的标准要求使一些投资者却步。既便在获得批准以后,前两年还是有条件绿卡。而
L-1 申请绿卡需要先在美国开设L-1 分公司,投资者到美国分公司经营一年后,公司业绩不错才能提交移民申请。
而更为简捷的途径是: 比较有实力的企业家,目前可以通过 CanVisas.com
上海前进公司直接办理收购美国现有公司,业务不必相关联,构成母子隶属关系,金额约
20-25万美金。美国公司就可以为该公司的高级经理直接提出移民申请,成功后直接以全家绿卡到美国。当然,两边的公司经营要比较好,被申请人情况要比较强,才能顺利办成功。
此类申请较之于L-1经理移民和投资移民的优点:
1.投资现成美国公司就可直接申请移民,从而节省到美国新办 L-1 分公司经营一年后才能提出移民申请的时间以及高额的经营费用;从而避免到美国新办分公司的麻烦(时间、费用和经营风险)
2.投资额无具体规定,可以比投资移民的一百万或者五十万少,基本上20-25万美金就可以;
3.该移民批准的是全家正式绿卡;不象投资移民批准是有条件绿卡,两年后才能申请正式绿卡;
4.该移民批准后无任何额外限制,不象投资移民批准后一定要创造至少10个就业机会,保持2年以上
有意收购美国企业,办理此类美国移民,目前可以通过 CanVisas.com 上海前进公司直接办理,请联系021-5108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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