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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团聚类别之下,你可以担保你的:
1.配偶(必须是不同性别合法结婚夫妇关系)
2.未婚夫/未婚妻(移民条件另附有必须在来加拿大後九十天内与担保人结婚才能保持永久居民身份)
3.父母及祖父母
4.十九岁以下未婚的孤儿兄弟姐妹,外甥,侄及孙。
5.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你可以担保一些你计划收养的十九岁以下未婚子女,附属子女(包括亲生或合法收养).成为『附属』,子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从申请至被批准永久居民身份时仍然是十九岁以下未婚子女。
--- 从申请至被批准永久居民身份时仍然是十九岁以下己婚子女,但在经济上完全或主要依赖其父母供养。
--- 从申请至被批准永久居民身份时仍然是十九岁以上,未婚,由十九岁呈现在还全职就读。
--- 残疾子女无能力照顾自己而在经济上完全或主要依赖其父母供养。
6.任何自选的不论年龄及关系之亲戚一如果你没有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身份或可以被担保来加拿大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祖父母,姑父/母,舅父/母,伯父/母,叔父/母,外甥,侄及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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