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月六号,移民部长卡普兰向国会众议院提交了移民新法案。法案涉及众多方面,
新法案将由国会讨论,一旦通过,将在若干方面发生影响。但许多细则规定(包括技术 移民的新标准等)仍旧在讨论中。在新法案讨论、表决通过的期间,加拿大公民与移民
部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着详细具体的实施办法。这些细则的主要内容将以法规(regulations)的形式另行出台,有些并不体现在加拿大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of Canada)中。主要内容包括:
I 关于放宽家庭团聚条件的有关规定
1)随行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上限由19周岁变为22周岁;
2)对继养子女的审批更注重其继子女的权益;
3)对配偶的定义,除了婚姻关系的配偶外,也包括同居关系的准婚姻状况以及包括同性恋配偶;
4)建立新的类别,对某些已在加拿大境内的家庭团聚申请人免去其境外登陆之程序;
5)对被担保的家属中需要更多医疗及社会照顾的申请人,可以考虑允许进入加拿大(以往此类人通常由于体检不合格被拒之门外);
6)加拿大担保人(担保境外亲属团聚)的资格年龄从19周岁降到18周岁;
7)以前担保人要担保其配偶登陆后10年内依靠担保人的经济来源生活,将来此担保期限降低为3年;
8)尝试建立第三者担保的可能性,如果其加拿大的亲属不具备经济担保能力,如果有其他人愿意并有能力资助,其国外亲属也可以被批准团聚。
II 关于技术移民的有关规定
1)从现在的以职业为基础的模式变为注重潜在可变通的技能的模式;
2)教育背景的比重会加大(大本及研究生者占优势,对于学历偏低者如专科或高中申请人机会更小。中国申请人因为在英语、既定的就业及亲属等方面与欧洲国家甚至印度相比不占优势,但大本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很多,故中国申请人将来所占的相对份额会增加);
3)更强调语言能力的重要性,但应确保语言因素不应该成为拒绝的唯一条件。
4)技术移民的潜在增加额有相当的空间,从长远目标看,加拿大每年应达到全国总人口的1%的移民额度。现在加拿大总人口约三千万,也就是说,将来可以达到三十万左右(包括技术移民在内的各种移民类别,也包括随行家属。现在的移民额度每年在二十万到二十二万五)。
III 关于短期工作签证及学士签证持有人申请定居的规定
1)创立一项境内申请的工作签证,对工作签证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2)对于满足移民条件,并有长期的工作邀请同时又已经在加拿大工作了一段时间的近期毕业的学生,如果转为永久居民身份,可以不必出境再履行入境手续;
3)为此,政府应与用人单位或雇主联系调查劳务市场需求。
IV 关于移民审理制度及体制的改造
1)建立全球性的移民管理系统以及对目前的体制进行改造,使审核时间缩短,严格把关
及增加透明度;
2)改善海外签证机构的运作,增加款项以解决审核材料的积压;
以上所列之变更,总的目的是为了对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以及潜在的移民申请人作出更好的服务,同时也为了实现加拿大移民的总目标。
注: 以上内容均属于讨论稿,是否需再修改及何时实施还未成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