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附加税减低: 在1999年的报税中,将有一部分人不用交纳3%的,另一部分人只交纳1.5%以下的个人附加税,
具体算法如下:
范 围 付联邦政府税 新个人附加税
少于 $8,333 0
之间 $8,333-12,500 最高1.5%
多于 $12,500 5%
新的个人基本减税额
在1999年增至$6,794(此项款数可冲减个人收入)。
个人基本减税额补充额
在个人基本减税额里加上不超过500元的补充款额这条复杂的条款,至2000年时会被取消。在1999年这条款项仍然有效,但只是半年有效,最多250元会被加在个人基本减税额里。符合使用此条款的人取决于其个人收入多少,
是否有配偶,以及配偶收入的高低。
配偶的减税额增加了
1999配偶和相当于配偶的个人基本减税额提高为$5,718,增加了$34--$572。
抚养残障子女,亲属的减税额增加
扶养18岁以上的残疾子女或亲属,可申请 $2,353减税额,这些残障人允许有$4,441的纯收入,比1998年增加了$338。
医疗费用减税额项目增加了
1999年新的可申请冲减个人收入的新费用有:
残障人集体寄宿家庭护理的费用;
有医生证明的体疗,理疗费用;
弱智人的家教费用(只能付给非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