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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加拿大政策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获得因私护照(Common Passport
-- CP)之前提交移民申请,但是移民签证将不会发放,直至该申请人获得因私护照。中国公民将不能凭因公护照(Public
Affairs Passport -- PAP)或外交护照(Diplomatic Passport
-- DP)而移民加拿大。
[1a] 中国外交部及驻外使馆均可发放因公护照。
[2a] 任何由外交部发放之护照一定是因公护照,其编号以大写字母" P."开头,例如,P.0123456。同时,该类因公护照之封面上亦有"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字样。一般而言,因公护照之有效期为2年,很少超过3年。
[3a] 中国驻外使馆亦有权发放因公护照,其封面上亦有"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字样,但是编号则全是数字,并无大写字母" P."开头。
[1b] 因私护照可以由国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驻外使馆发放。所有初次发放之因私护照有效期均为5年,其编号全为数字,封面亦无"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字样。
中国公民因私护照应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公民应办理如下手续:
[1] 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份,提交近期护照相片2张。填表内容必须完整、清楚。表内贴相片处应贴上相片并加盖工作单位或派出所缝章。
[2] 提交出境事由之证明,如邀请函等。
[3] 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单位员工应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 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表,并接受询问,其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代办公民申请出国护照手续。
以下五种情形将不被获准出境:
[1] 刑事案件之被告人以及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法院认定之犯罪嫌疑人。
[2] 法院通知有未了结之民事案件而不能离境。
[3] 正在服刑。
[4] 正在被劳动教养。
[5] 国务院有关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或利益造成危害之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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