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提交所持有效护照;
3.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1)加注外文姓名的,须提交签证通知书、入学通知书、公证材料等有关证明。
(2)加注或减少偕行儿童的,须提交持照人书面申请。
(3)加注近照的,须提交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背景为白色,光面相纸,48×33毫米)证件照片4张(其中1张贴在《变更申请表》)。
(4)加注出生日期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9:00~下午4:30
周六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虹口区昆山路1号
三、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20元
五、咨询电话:63577925
监督电话:63577097
*信息来源: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