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验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
2.在沪临时住宿证明;
3.填写申请表;
4.提交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1张。
注:签注可以延期1-2次,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时限:3个工作日。
上海市公安局外国人管理(出入境管理)处
咨询电话:63577925
监督电话:63577097
200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