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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移民法》的规定,在加拿大住满183天是移民的基本义务之一种。但是很多需要回到国内继续从事经商活动的投资移民,根本无法满足这个居住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住移民身份呢?
答案是肯定的,你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一、申请返加签证
加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要在符合下述理由中的任何一个-"加拿大的公司或者加拿大政府要委派该当事人去国外工作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到国外就学或接受职业训练";"为了陪伴配偶出国,而其配偶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是已经获得返加证的永久居民";"有其它移民官认为合理的原因",均可以申请"返加证",并均有可能获得批准。
返加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12个月。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效期为两年。返加证到期以后,需要重新申请,以便获得一份新的返加证。
二、将生活重心放在加拿大
只要夫妇双方有一人能够满足居住要求,那么即使没有返加证,另一方也没必要为移民身份担心――移民身份是可以保住的。因为你在加拿大拥有房产、汽车、银行户口,你的家人长期居住在加拿大,这证明你的生活重心依然在加拿大,当然你的移民身份就可以保留。
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有位商人将家里人安排在加拿大居住,本人则回原居住国继续从事商务活动,成为"太空人"。因为他未能满足每年需要在加居住183天的要求,因此加国移民局要取消他的移民身份。但此案经审理后,法官判定他可以继续保留移民身份,因为他的生活重心依然在加拿大。
加拿大实行案例法,此案例的成功标志着以后相类似的案例均可按此办理。因此,投资移民无法在加长期居住同样可以保留移民身份。
今年2月下旬,新移民法草案已经第三次递交国会。如果这次国会能够通过,新法案就将正式实施。在新法中规定永久居民5年内必须在加国累计居住满两年,而不是现在规定的每年住满183天。这意味着新移民前三年完全可以不去加国居住,只要后两年能够满足居住要求就可以保持移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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