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要想保持永久居民身份,只要证明他没有放弃居留资格就可以啦。要证明有无企图放弃居留权,主要视乎下列情况:
1、他己完全出售名下一切物业、房车
2、结束所有生意
3、脱离所有职位
4、结束所有银行户口
5、结束水、电、电话等等用户证明
6、取消/没保留加国驾驶执照
7、在别一个国度作永久性居留及生活
8、妻、子也不在加拿大居留
9、与加拿大完全断绝联系
新移民保持永久居民身份有特殊规定:在返加证有效期间,即使一天也没在加拿大居住也不会丧失永久居民的身份。"返加证"有效期为一年。如有特殊原因,经高级移民官批准,可签发有效期为两年的返加证。
这样既要离境,又要保住当事人的身份,最简单且省钱的办法是申请一个返加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