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政府近日在国会提出失业保险金条例修正案,除降低每百元预扣保费金额至二点二五元以外,多次申请者也可以和一般申请人一样,得领可保收入至少百分之五十五的失业救济金。这项法案如果通过,明年一月起正式实施。
自由党联邦政府昨天提出的失业保险金条例修正案主要重点包括:
1.取消一九九六年引进的「严格规定」,让多次申请者也一样可以领到原薪资可保金额至少百分之五十五的失业救济金。
2.将己找到工作应缴回救济金者的薪资上限,从原来的三万九千元调高为四万八千七百五十元,缴回金额以超过四万八千七百五十元的部份计算。
3.因生病、怀孕或育婴等失业者,可以不必缴回已领过的失业救济金。
4.修正案如果下星期一通过,将从明年一月起实施,但适用日期从今年十月一日生效。
自由党政府於一九九六年曾经为了削减赤字预算修正过失业保险金条例,引进所谓的「严格规定」,降低多次申请者的失业救济金,对季节性工人造成重大影响。结果自由党一九九七年大选时,在季节性工人较多的大西洋省份失去十九席。
这项修正案如果通过,估计联邦政府今後每年将少收预扣的失业保险金达五亿元。目前失业保险金基金累积的总金额,已经比政府设定的额度多出三百三十二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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